新公司法如何刷新我們對注冊資本的認識
作者: 來源: 日期:2016/11/10 9:24:03 人氣:4195
2014年新公司法改革,取消普通企業在公司注冊時的驗資要求,一定程度上,可以刷新我們對于注冊資本的認識。
1、謀定后動,注冊資本,從誕生之初就有著代表投資方實力的意義:公司是商業經濟的產物,必然得按照游戲規則來玩,注冊資本的設定,從一開始,就有對于市場經濟秩序環境的考慮,就像孩子成長需要好的環境一樣。如果空殼公司大量出現,勢必擾亂市場秩序,阻礙經濟發展。
太祖級專家,可能是這么考慮。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想進入市場,就得遵循這個規則。
你拿出點實力來,做個驗資吧,當然,注冊資本跟投資方還是不一樣的。
比如說你是武林高手,你不需要打一百個,你打三四個證明下你的實力。
你是富二代,用不著把干爹干媽搬出來,只需要展示一下你跑車就可以。
你投資做公司,不用把全部投入都拿出來,但是你得拿出象征性的資金入門。
2、注冊資本對于公司股東的意義。
我國公司法明確承認的公司,只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其他類型不能說絕對違法,但是有爭議。
而注冊資本作為公司法人財產權的存在,就非常必要了。
因為公司的法人資格是跟財產權相關的,股東投資,用自己的真金白銀換取股權,或者說的糙一點,對于剩余資產的索取權,就是個話語權。以有形實在換得無形權重,那么感覺上是不是有點虧,畢竟公司以后怎么樣還不知道呢?萬一虧了,這話語權也不值錢啊??墒怯幸稽c,當股東的真金白銀換話語權重的同時,股東的責任也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豁免。因為財產權歸公司了,公司有了獨立地位可以負責做代罪羔羊,股東只需要負責部分責任,那就是有限責任,說白了,只需要負責投入這部分就可以。
3、再結合新公司法看這個問題,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