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注冊資本前后注冊公司的區別比較
作者: 來源: 日期:2016/11/14 9:40:26 人氣:4345
很多在昆山注冊公司 的客戶問兩者區別:
老政策:注冊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在注冊之前的時候到位,需要在注冊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以前,出具驗資報告。
新政策:注冊公司的注冊資本可以在注冊時暫時不到位,不出具驗資報告。由股東在工商局進行登記時承諾在規定期限內
到位的出資額。這個期限一般由股東自己決定,但是不得長于公司的有效續存期間,目前昆山市工商局規定時間是不得多于10年。
舉例說明:
李某某成立了一家100萬注冊資本的新公司。
老政策:需要注冊資本1000萬,在領取營業執照只前同時出具驗資報告,
新政策:在工商局登記時承諾認繳資本1000萬,在10年內到位(目前當地工商局規定時間),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0年之內要認繳出資1000萬。
認繳出資額依然規定了股東的有限責范圍,并不是越高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