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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交流會
新春來臨,很多企業會通過團購購物卡等方式給員工發些福利或者送給客戶等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做個購物卡的賬務處理,也能惹來風險,今天這篇文章昆山代辦企業會計都要學習到位!
1、我們先來看看有關購物卡的政策以及涉稅雷區
一、政策是這樣的:
從《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的規定來看,在預付卡的整個業務流程中,都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就意味著持卡人的購卡金額無法抵扣進項稅。
1、企業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項目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也就是說,從發票上可以開出企業購買了預付卡,隨之而來就是“預付卡”實務涉稅問題,如果是發放了,是否屬于福利費、業務招待費等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是否代扣代繳個稅(發給員工作為福利費需要代扣代繳個稅),是否涉及商業賄賂等問題;如果用預付卡消費,又無法取得專票,也就無法抵扣進項稅。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公司注冊代辦會計鄭重提醒:金稅三期上線,可“隨時”知道哪家企業購買了預付卡!
2、持卡消費后,銷售方或特約商戶也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那就意味著持卡人的購卡金額無法抵扣進項稅。
二、購物卡賬務處理成涉稅“雷區”!北京一企業被罰近4萬(不含代扣個稅)
北京xxxx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決定書編號:三稽稅稽罰〔2018〕1號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事由:
1、該單位以購物卡及實物形式贈送外單位人員禮品,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該單位以購物卡形式發放給本單位員工防暑降溫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該單位發放給本單位員工購物卡,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用以上案例希望能夠引起大家重視,我們發現會計人員還是在購物卡的賬務處理上拿不準,甚至直接將購買購物卡的支出一次性計入了當期損益,其實這是錯誤的,在這里,總結了5筆會計處理,供大家參考。
2、購買購物卡如何入賬?
業務一:
案例:
我公司購入了5000元購物卡,取得了項目名稱為“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稅率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一份。
賬務:
借:預付賬款-預付卡 5000元
貸:銀行存款 5000元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注冊公司會計提醒:
不得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
業務二:
案例:
我公司用購物卡給員工發放過年福利,10個員工,每人500元的購物卡。
賬務: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5000元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代理記賬會計提醒:
(1)附件可以附上購買購物卡發票的復印件以及職工領取購物卡的簽字單;
(2)屬于個人性福利,應并入當月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個人所得稅。
業務三: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給送給客戶作為交際應酬費,來維護客戶關系。
賬務: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5000元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代賬會計提醒:
(1)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復印件以及相關的贈送憑據,按照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 5‰。
業務四: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在產品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
賬務:
借:銷售費用-促銷費 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5000元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代辦公司會計提醒:
(1)對于不屬于隨機贈與個人的情況,不需考慮代扣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2)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此時應憑借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憑據按照銷售費用-促銷費稅前扣除。
業務五:
案例:
我公司用買的購物卡購買辦公用品,取得辦公用品清單。
賬務: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5000元
貸:預付賬款-預付卡 5000元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代辦公司會計提醒:
購買辦公用品,可以憑購卡發票復印件和購物清單入賬,按有關規定稅前扣除。
3、購物卡入賬風險以及如何入賬
一、購物卡入賬風險:
1、首先,“金稅三期”系統會第一時間監控到你公司購買了100張大面值的購物卡,用來干什么?對于突然異常增加的大額費用容易帶來預警評估的風險!
2、其次,該項費用并未實際發生,存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風險;
3、再次,購買的購物卡若是用來發放員工的,屬于福利費,存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4、同時,若是購買的購物卡若是用來送禮的,屬于業務招待費,更存在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的風險,并且還有涉嫌商業賄賂、行賄受賄的風險!
二、購物卡正確入賬:
1、公司購卡時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xx萬
貸:銀行存款 xx萬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工商注冊會計提醒: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2、公司持卡消費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等(根據實際支出情況來列支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工商代辦會計提醒: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只能以其他能夠證明業務發生的憑證入帳;
4、政策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電話:0512-36830243 159-5092-3597 158-95655121(8:30-18:00 周一至周日,節假日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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