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15 14:47:52 人氣(6574)
近年來,資質取消已經是大勢所趨?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各種資質政策頻頻發布,多種建筑資質面臨取消、合并,關于近年來建筑資質取消、合并那些事兒昆山代辦公司與昆山工商注冊代辦的會計們都掌握了嗎?下面昆山泰信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老會計來和您一起看看:
一、 已經取消/擬取消的資質
1、設計一體化資質(己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和升級申請。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鄉建設部停止受理上述資質申請。企業已持有的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2、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
3、物業管理二級以下資質(已取消)
目前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二級及以下資質全部取消。新辦的物業管理公司只能從三級暫定開始申請資質,如果公司一年內順利接到了項目,升級為三級資質,業績滿足資質升級條件后可以逐級升級,最高可長為一級資質。擁有物業服務企業二級資質的公司現在可以立馬升級為一級資質,然后就可以正常承接項目了。
4、招標代理資質(擬取消)
招標代理機構的最后一個法定資格被取消,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標代理資格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規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市場規律,需要開放競爭。
5、勞務資質取消實行試點(擬取消)
浙江、安徽、陜西3省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年多,全國取消的文件的出臺只是時間問題,現在基本全國的申辦點都已經停止申辦勞務資質了。
6、工程咨詢資質(擬取消)
發改委前段時間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擬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資質認定后期會調整為社會組織對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
7、環評資質(或擬取消)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第682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將刪去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 已合并的資質
1、“建筑防水工程”和“防腐保溫工程”合并為“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2、“建筑智能化工程”和“電子工程”合并為“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3、“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通航設備安裝工程”各“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為“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4、“高聳構筑物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5、“電信工程”并入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6、“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水工大壩工程”、“水工隧洞工程”并入水利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7、“堤防工程”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資質。
8、“火電設備安裝工程”并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9、“爐窯工程和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并入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0、“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1、“管道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三、簡化與取消資質“大事記”
1、《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出臺,明確淡化企業資質
2014年7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堅持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的改革方向,探索從主要依靠資質管理等行政手段實施市場準入,逐步轉變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工程擔保、保險等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市場優勝劣汰。加快研究修訂工程建設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取消部分資質類別設置,合并業務范圍相近的企業資質,合理設置資質標準條件,注重對企業、人員信用狀況、質量安全等指標的考核,強化資質審批后的動態監管;簡政放權,推進審批權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審查制度;改進審批方式,推進電子化審查,加在公開公示力度。
2、住建部出臺《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化特級,一級資質標準
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簡化特級資質標準要求,放開承包合同金額限制。
(1) 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于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于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2) 取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位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3、國務院頒布《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進一步簡化資質類別與等級設置
2017年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著重強調優化資質資格管理。
《意見》明確要求: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
4、住建部2017年度工作要點中進一步明確: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修訂資質標準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公布2017年工作要點,提出2017年將做好深化建筑業重點環節改革、加強建筑市場監管、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四個方面15項工作。
根據發布的工作要點,2017年將是建筑業政策調整的大年,其中多項政策涉及資質管理。
一、積極推進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力扶持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
二、推進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修訂《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及實施意見,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修訂建筑施工專業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專業作業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訂工作。
三、簡化企業資質標準。修訂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
四、山東可越資質承接工程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貫徹國辦發【2017】19號文件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1、放寬承攬業務范圍,允許承接上一資質等級的工程。專業技術能力強、能提供足額擔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業,允許其承接資質類別內上一等級資質范圍的工程。
2、全面放開建筑市場,企業在一體化平臺注冊后即可在全省范圍內承攬業務。
3、放寬招標規模標準,非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允許業主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5、反擔保:允許建筑業企業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等作為抵押進行反擔保。
五、幾點預判
通過以上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政策,關于企業資質未來發展趨勢有幾點判斷,僅供參考!
第一、逐漸弱化資質,是大方向;
第二、資質會不會全部取消?認為全部取消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哪些資質會被取消?市場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質量風險低、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資質或將被取消!
第四、哪些資質不會被取消?涉及國計民生、安全質量風險高、技術難度大的資質短時間內被取消的可能性低,如各類施工總承包資質。
第五、沒有取消的資質改革的趨勢:住建部明確提出今年將修訂資質標準,簡化資質考核條件,重點考核企業信譽和業績等指標。試點開展對信用良好、能夠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企業經營的核心是信譽與業績,這是資質將引導的方向,也是趨勢。